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3年6月2日起,对原产于菲律宾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后续年度税率自当年1月1日起实施。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全部15个成员均完成生效程序,并相互实施关税减让,协定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专家认为,RCEP全面实施有助于形成更为融合的区域经贸环境,为全球贸易投资注入新动力。
全面实施有利于RCEP扩围提质增效
RCEP由东盟十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参加,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5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这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今年6月2日全面实施后,15个成员终于齐聚一堂。
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后,我国与菲律宾将在现有自贸协定的基础上,叠加RCEP中超出原有双边自贸协定的关税优惠。
我国是菲律宾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和第三大出口市场,菲律宾则是我国在东盟的重要贸易伙伴,是我国热带水果的主要进口来源之一。我国有超过九成的菠萝和约四成的香蕉来自菲律宾。“中菲两国的消费者和企业将享受到协定带来的利好,双边经贸合作关系将进一步深化。”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统计分析部主任谈茜表示。
谈茜认为,对于RCEP整个区域来说,协定对所有成员生效意味着将形成要素流动更自由、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和供应链产业链更为融合的区域经贸环境。15个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各异的成员将在这个以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为目标的协定下携手共进。
“RCEP全面实施将有利于其扩围、提质、增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根据协定,2022年1月1日生效后18个月可以开放给其他国家或单独关税区申请加入。目前,香港作为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和单独关税区,已经获得商务部的明确表态——积极支持香港尽早加入RCEP。其次,协定中规定了一些内在议程,例如原产地规则升级谈判、服务业负面清单谈判等,都需要所有成员的参与,RCEP全面生效将有利于开展上述谈判。最后,菲律宾是一个人口规模达1.14亿的发展中国家,RCEP对其生效对于所有成员来说意味着获得更大的收益。
为全球贸易投资注入新动力
“2022年1月以来,全球贸易受到疫情、贸易保护主义、全球经济放缓等因素的影响,面临下行压力。RCEP的生效,对稳定全球贸易与世界经济起到了显著作用。”崔凡表示。
据海关总署统计,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12.95万亿元,增长7.5%,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0.8%,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增速超过两位数的达到了8个,其中对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缅甸、柬埔寨、老挝进出口增速均超过20%。今年前4个月,我国与RCEP其他14个成员贸易总额达4.1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3%,高于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增速1.5个百分点,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0.9%。其中,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的出口同比增长17.9%,高于同期我国出口增速7.3个百分点,是拉动我国出口增长的主要动力。
“RCEP以更高水平贸易与投资领域的开放,对我国对外贸易起到明显的稳定和拉动作用。”谈茜表示。
原产地累积规则是RCEP的一大亮点。根据该规则,RCEP成员国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其他成员国原产材料,均可视为本区域的原产材料,可以累积增加原产价值成分比例,使成员国间出口产品更容易达到享受关税优惠的门槛。
在RCEP政策利好下,成员国间产业合作不断增强,直接投资持续增长。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中间产品8.7万亿元,增长8.5%,占同期我国对其他成员国进出口总值的67.2%。从双向投资来看,2022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79.6亿美元,增长18.9%,吸收RCEP其他成员国的直接投资235.3亿美元,增长23.1%,双向投资的增速都高于总体水平。
谈茜认为,RCEP为我国进一步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构筑更为稳定安全的供应链体系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全球供应链出现“区域化、近岸化、本土化”的新趋势下,RCEP可以促进跨国公司在亚洲加快生产布局调整,推动我国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崔凡表示,越是在世界经济不稳定、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情况下,越有必要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RCEP体现的贸易投资自由化道路是基于合作精神与包容精神的开放之路,充分照顾到了区域内不同发展阶段成员的需要。RCEP的实践证明,这样的开放有助于带动全球经济复苏发展。
让RCEP释放更多政策红利
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RCEP将持续释放更多政策红利。
崔凡建议,各成员政府应积极参与RCEP后续议题的谈判,特别是配合服务业负面清单谈判的进程,进一步提升跨境服务贸易和服务业投资的开放水平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同时,更加充分有效地利用RCEP规定的政府间合作和磋商机制,有效排除影响区域内经贸合作的不利因素。企业则应抓住RCEP成员间贸易与投资壁垒不断下降带来的机遇,优化在RCEP区域内的产业链布局,全力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
谈茜建议,一方面,各成员政府应在现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通过更深入的政企互动,开展更加多元、深入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宣讲,切实了解企业在具体利用协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鼓励并帮助企业开展中长期税收筹划,充分利用原产地累积规则,积极布局RCEP区域内的产业。另一方面,企业应持续关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产业转移和供应链外迁等问题,充分利用长周期降税设置,提前布局应对,提升自身竞争力,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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