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登陆“互联网+海关”( http://online.customs.gov.cn/ ), 点击“常用事项”—“税费业务”—“原产地管理”—“原产地证书签发”,进行原产地证书申报。原产地证书各栏目填制要求请参考海关总署255号令、2021年第106公告附件3原产地证书格式。
申请人也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申报系统” (https://co.ccpit.org/),点击“办理流程”—“企业登录”-“原产地证书填制”,进行原产地证书申报。
申 请 人 也 可 登 录 “ 中 国 国 际 贸 易 单 一 窗 口 ” ( https://new.singlewindow.cn/#/standardEdition ) ,点击 “ 原产地”—“海关原产地证书申请”,进行原产地证书申报。
点击“RCEP原产地证书”。证书申报需填写三个方面内容:
一、基本信息:
根据货物清关资料内容依次填入。
➤ 注意事项:
1、申请日期必须为证书申报当天的日期。
2、如果发票由第三方公司开具,请在第三方发票/非缔约方公司前 勾选,点击“新增”,在弹出的对话框里填入第三方公司信息。
二、发票信息:
RCEP 原产地证书允许同一批次多个发票的货物的申请。此栏可填写一个及以上发票号。点击“新增”即可。
➤ 注意事项:
1、如果发票由第三方公司开具,此栏填写第三方发票号码和日期。
2、涉及多个发票号的,货币单位和价格条款需要保持一致。
三、货物信息:
点击“新增”,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货物信息。
➤ 注意事项:
1、涉及多个发票的货物, 要一一对应发票信息。
2、HS 编码一栏应使用2012版税则,请与进口商确认产品所使用税号。
3、“协定原产国”一栏申报需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填写原产国。
4、“原产地标准”一栏填写的原产地标准包括:“WO”、“PE”、“CTC”、“RVC”、“CR”、“PE ACU”、“CTC ACU”、“RVC ACU”、“CR ACU”、“CTC DMI”、“CTC ACU DMI”等,如,对于仅使用成员方原产材料生产且采用累积规则的货物,应填写“PE ACU”,在原产地标准一栏选择“PE”,在原产地补充标准一栏选择“ACU”。
企业网上申报的证书信息经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使用从签证地海关申领的RCEP空白原产地证书缮制证书,确认缮制的证书内容完整准确、格式规范,企业申报员在第15栏签字后可至签证地海关现场签证。
对符合自助打印要求的证书,经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直接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使用彩色打印机用 A4 纸打印证书,无需到海关现场签证。目前 RCEP项下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原产地证书允许自助打印。